本类药物应防滥用,加强药品管理,在治疗用药时,注意剂量不宜太大,防止过量。注意防止医源性滥用。同时要普及药物知识,防止误食。
1.巴比妥类中毒
(1)应严格掌握剂量,如需静脉推注给药一次用量不宜过大,速度不宜过快。
(2)成人及儿童长期服用本类药物时,应注意该类药物所产生的蓄积中毒现象。
(3)有肝、肾功能不全的病人,最好不用本类药品;如有必要,亦宜减量慎用。
(4)对精神病患者,不要让其自己服药;家属或医护人员按每次用量给予,看其服下。在精神抑郁时,对巴比妥类敏感,用量应减少。
(5)本类药物与其他中枢抑制药同用,剂量亦应减少。
(6)饮酒后,特别是酒精中毒的人禁用本类药品。
2.苯妥英钠
(1)长期应用苯妥英钠,必须按规定剂量用药,必要时和其他抗癫痫药物交替使用,但必须注意,如始给用苯妥英钠时,若突然撤去苯巴比妥,癫痫发作可能更加频繁;必须待苯妥英钠在脑内形成适当浓度后,再逐渐消除苯巴比妥。
(2)开始用量不可过大,剂量增加不可太快,静注速度亦需缓慢。
(3)应用过程中,如有较重要的副作用出现,可减少剂量,若不能控制癫痫发作,在数天后再逐渐增加剂量,中毒反应不一定重新出现。
(4)肝脏病,对本药敏感病人等,都必须慎用。
(5)哌甲酯(利他林),大剂量阿司匹林等可增强苯妥英钠作用,同用时,后者剂量应酌减。